一、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职责(10条)
1.认真学习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2.向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3.了解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相关情况,并及时向党组织汇报。
4.指导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并负责任地填写自己的意见。
5.同入党积极分子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
6.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7.配合政治审查工作。
8.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负责任地填写自己的意见。
9.参加支部大会,并负责任地介绍发展对象情况,表明对发展对象入党的意见。
10.中途变更联系人(介绍人)的,做好工作衔接。
二、党支部书记职责清单(17条)
1.积极引导优秀分子向党组织靠拢。
2.收到申请书后1个月内,本人或指派副书记、组织委员与入党申请人谈话。
3.与团支部书记协调对接推优事宜。
4.召集并主持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5.经党组织研究指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
6.定期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思想动态。
7.与上级党委做好沟通联系。
8.主持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发展对象。
9.经党组织研究指定入党介绍人。
10.配合做好政治审查工作,组织安排发展对象参加集中培训。
11.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吸收预备党员。
12.组织(或安排)预备党员参加支部(或上级党委)的入党宣誓仪式。
13.做好预备党员教育培养考察工作。
14.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预备党员转正进行讨论和票决。
15.上级党委审批同意预备党员转正后,同本人进行谈话。
16.推动做好党员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工作。
17.做好发展党员备案、预审和报批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