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部委员增补选和支部换届别的补充说明】
1、根据上级和学校规定,党支部委员会一般任期3年。一般严格按照学校统一通知每3年支部换届一次,一般不提前换届。补选的党支部委员,其任期均至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届满为止(预计2025年11月左右)。
2、如本届支委会任期未满,支部确有需要,可以在本届支委会任期内进行个别支委增补选工作。请注意:支部委员增补选并不是支部换届,支部委员增补选可以是部分支委的增选或者补选,在支部委员增补选后如遇到统一支部换届安排,依旧需要履行支部换届程序;支部换届选举是需要所有支委都重新选举,不能只选一部分支委,具体安排等学校统一通知。
3、学办负责学生党支部支委增补选工作把关。如支部确有增补选需要,支部需提交《XX党支部关于补选支委的请示》,一式2份,请分管党建辅导员和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同意后,一份交分管党建辅导员(本科:中大院110,研究生:前工院515),一份交中大院102史老师处。
4、学院批准后,方可进行支委增补选工作,请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举行选举,选举程序一般同换届选举。
5、选举结束后,请及时将《XXX党支部关于补选支委结果的请示》上交,一式2份,请分管党建辅导员和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同意后,一份交分管党建辅导员,一份交中大院102史老师处。
【其他说明】
1、正式党员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即一般成为预备党员2年后可以担任支部书记)
3、各党支部依据党员人数设委员3至5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多于应选委员人数的20%,向上取整数。如应选委员3人,预备人选为4人;应选委员5人,预备人选为6人。各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全体党员对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集体讨论,充分酝酿产生。
4、具体流程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5、如支部书记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担任,需要进行补选,还需提供支委会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报告。支委会工作报告由支部书记主持起草,主要内容包括:回顾和总结本届支委会的工作,肯定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的目标任务和各项具体任务,以及完成这些任务的措施;号召广大党员和师生为完成本单位的奋斗目标而努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改进和加强工作的具体意见和措施等。并做好支部各项事务的交接工作。
6、根据党章规定,党的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如支部未单独设置纪检委员,一般可由宣传委员兼任纪检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