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东南大学本科学生缴费管理办法》之规定,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暂时不能缴纳费用的学生,可以通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缓缴手续,申请额度:14级最高为8000元,11、12、13级最高为6000元;可缓缴至当年度的12月15日。具体规定如下: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一、二周内(2015年9月4日前)通过“学工系统——我的资助——我的学费缓缴”申请缓缴。
(1)已获得申请学年国家助学货款或准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2)已经办理申请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
(3)由**选培办认可的国防生;
(4)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特别严重的学生(附证明材料);
(5)其他特殊困难的学生(提交《东南大学贫困生缓交费用申请书》经院系确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学生可以通过制定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的还款计划)。
未按学校规定时间缴纳费用的学生,若影响其选课及其他教学活动的,按《东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请申请缓交的同学于9月1日前将附件表格交到中大院110辅导员处。
学生办公室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