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东南大学2015年“创青春”大学生
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为努力培养广大青年学子的创新创业意识,帮助我校学生学习创业知识、树立创业精神、提高创业实践能力,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创业观念,挖掘和培育复合型、创造型人才,同时也为2016年“创青春”中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选拔优秀参赛队伍,学校决定举办东南大学2015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一、参赛要求
1、参赛对象为全校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要求以竞赛团队的形式参赛,团队人数最多不超过7人,鼓励跨院系、专业组成;
2、参赛团队需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产品或服务,在深入研究和进行广泛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完成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深入的商业计划;
3、团队所提出的产品或服务应为参赛者参与的发明创造或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也可以是一项可能实现开发研究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4、商业计划报告书要求有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
1、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参赛。
2、参加竞赛作品分为已创业(甲类)与未创业(乙类)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环境科学,电子信息,材料,机械能源,服务咨询等七组。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上条规定的在校学生,可申报已创业类(甲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三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乙类)。
3、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应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三、竞赛时间安排
竞赛宣讲会 2015年4月23日
项目团队人员对接 2015年4月24日-5月8日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5月8日
相关辅导、培训 2015年5月8日-6月5日
商业计划书文本提交截止时间 2015年6月5日
竞赛初审时间 2015年6月10日
竞赛决赛时间 2015年9月15日
注:各时间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微调
四、参赛方式
1、有项目但未组成完整团队的填写《创业计划竞赛团队人员需求表》(附件1),报名参赛但没有项目的同学填写《创业计划赛个人报名表》(附件2),于4月28日前发送至seucqc@163.com,以便后期组织项目人员对接(完整的参赛团队无需填写)。
2、所有参赛人员5月8日之前登陆教务处网站,点击教务在线-课外研学-学科竞赛管理系统完成报名,同时将填写好的《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表》(附件3)发送至seucqc@163.com。
3、各参赛队伍6月8日前提交完整的商业计划书文本至seucqc@163.com,纸质版计划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至经管楼B107办公室。
五、其他竞赛相关事宜
1、本竞赛为2016年“创青春”中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创业计划大赛的校内选拔赛。
2、在产品类参赛项目中,获得一项有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或服务主要有三条途径:一是同学自己的或参与的科技创造或发明;二是高校教师或科研单位研发的技术产品或服务;三是国家专利机构发布的专利技术产品。后两者可以通过授权的方式获得。
3、形成一份商业计划报告书是参赛的核心,商业计划报告书的写作由竞赛组委会提供基本的范式和案例(见校团委主页),参赛者可在基本范式的基础上进行创造和丰富。商业计划报告书立足于把一项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成立一个虚拟的现代公司完成它的市场化运作,必须具备真实可操作性,注入资金即可运行。
4、参赛作品的作者必须符合参赛条件,具有作品的转让权。
5、相关竞赛安排请关注校团委网站。
六、正式竞赛获奖
本届竞赛设一等奖(3%)、二等奖(6%)、三等奖(9%)和优秀奖(12%)。参赛获奖学生可获得相应的课外研学学分和奖励金,具体办法按照《东南大学课外研学学分认定办法》、《东南大学学生学科竞赛鼓励奖实施办法》执行。
附件1:创业计划竞赛团队人员需求表
附件2:创业计划赛个人报名表
附件3: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