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本科学生退宿的通知

 

 

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精神,严格校外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规定如下:
1
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外居住;
2
南京市籍学生其父母居住地与学校较近,可以申请回家居住;
3
因身体健康原因不适宜住集体宿舍的学生可以申请退宿,到校外居住;
4
因学习原因由家长陪读的学生可以申请退宿,到校外居住;
5
校外实习或校外学习交流时间满半年以上的学生可以申请退宿。

二,允许退宿到校外居住的学生,应办理如下手续:
1
申请退宿学生必须填写《东南大学本科学生退宿申请表》(此表一式 三份,学生处、院()、学生本人各一份),学生家长签字; 
2
院(系)根据申请学生实际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后,由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加盖院(系)公章;
3
学生处审批备案;
4
同时学生到后勤系统中申请退宿,院(系)审核,学生处审批。
5
、已经退宿的学生必须按上述要求补办《东南大学本科学生退宿申请表》。

东南大学本科学生退宿申请表.doc

 东南大学学生处
201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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